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国外上市的公司有许多是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实现其目的。
1,个人服务公司。在工程、航空、金融、计算器、电影和娱乐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个人,通过建立海外个人服务公司,可以获得大幅度减税的利益,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个人通常居住国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种个人服务,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国外,不必纳税,而且以这种方式构成的个人收入可降低个人所得税。
2,中间控股公司。许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适条约的司法管辖区组建中间公司,方便他们在投资国当地和投资者的所在国家之间没有双重课税协议的国家进行投资。
3,国际贸易公司。在低税区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
4,国际投资。海外公司往往用来掌管对子公司和联合公司、公开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资项目的投资,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缔约国有双重课税协议的无税或低税司法管辖区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预扣税大大降低。
5,金融公司。集团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预扣税(预扣税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税),而通过建立海外金融公司实现集团间资金管理,可更好地节省税款。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